明确企业破产程序相关税收征管
栏目: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2025-11-29 09:46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赵剑华)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损失若干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将优化和便利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更好保护破产企业合法权益权利-利益和权利的利益-权利的利益和利益的权利-利益和权利的利益-权利的利益和利益,以及更好的权利。纳税人,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开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多,破产案件税收征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告规范损失税征收和行政事项,符合维护社会预期,提高执法的确定性和统一性,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退出,营造高效的市场环境。 《公告》对纳税申报进行了准确分类,明确税款与社保缴纳必须分开申报,纳税费用及利息按普通债权处理,罚款按规定申报。通过分类标准,所有l 对纳税申报类型有明确的识别。上述负责人解释说,破产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债权类型复杂,纳税债权性质不明确往往成为企业破产涉税费征管的症结所在。 《公告》的出台,不仅解决了以往破产程序中存在争议的税务处理问题,也为减轻企业负担、重新配置市场资源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路径,为企业主体有序清算和资源盘活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告》明确,破产企业处置资产产生的税费属于破产成本,继续经营产生的税费属于互利债务,必须随时用债务人的财产清偿。该规定解决了“税费执行新差异”的财政问题。当企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时,未缴纳的滞纳金和罚金不影响后续的结算和信用审核、转让、注销,让陷入困境的企业“卸下包袱”,重新出发。 《公告》针对破产企业和管理人,明确了破产程序中资产处置、企业损失涉税查询、发票限额调整、发票开具等问题的解决办法。这些措施为管理人员审查破产企业状况开辟了渠道,为资产处置扫清了障碍。当企业宣告破产时,可以凭法院判决向税务机关申请取消税收,为企业主体打开“最后一公里出口”。 《公告》明确税务机关已取消财产保护措施依法暂停对破产企业的强制执行措施,既保证了破产损失分配的公平性,又解决了“跑路多”的问题。 longg保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为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扫清了障碍。 (完) (责任编辑:朱晓航)
服务热线
400-123-4567